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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签证将全面附加「不得继续停留」条件:境内转签证通道收紧

2026-10-20

访客签证将全面附加「不得继续停留」条件:境内转签证通道收紧

澳大利亚内政部近日确认,未来签发的访客签证(Subclass 600)将全面附加"不得继续停留"(No Further Stay,条款8503)条件。这意味着持有该类签证的人士将不能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大多数其他临时或永久签证,必须离境后才能递交新的签证申请。这一政策变化是澳大利亚政府2026年9月公布的移民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防止访客签证被用作延长在澳停留时间的工具。

"不得继续停留"条件并非新概念,但将其系统性地应用于访客签证类别是此次改革的显著特征。根据现行规定,内政部长有权在签发签证时决定是否附加该条款。如果签证上载有8503条款,持有人在澳大利亚境内将不能申请大多数其他签证,包括学生签证、工作签证、配偶签证等。唯一的例外是,申请人能够证明自签证获批以来发生了重大且不可预见的情况变化,且这种情况变化超出申请人的控制范围,才能向内政部申请豁免该条款。

此次政策调整的范围不仅限于传统的访客签证。政府已确认,电子旅行许可(ETA,Subclass 601)和电子访客签证(eVisitor,Subclass 651)也将被纳入"不得继续停留"条件的适用范围。这两类签证分别适用于特定护照持有人的短期访问,包括旅游、商务访问或探亲。预计相关调整将在2026年底前正式实施,届时所有新签发的访客类签证都将受到境内转签证的限制。

政府推出这一措施的背景是,近年来部分申请人利用访客签证进入澳大利亚后,通过连续申请其他临时签证的方式长期滞留。这种做法被称为"签证跳跃"(visa hopping),被视为滥用签证系统的行为。内政部表示,访客签证的设计初衷是支持短期访问,而非作为长期居留的跳板。通过附加"不得继续停留"条件,政府希望确保签证项目回归其本来目的。

这一政策变化对在澳大利亚境内的访客签证持有人将产生直接影响。首先,那些计划通过境内申请学生签证延长停留时间的人士将需要重新规划。根据2026年10月2日生效的学生签证改革,大多数临时签证持有人已经不能在境内申请学生签证,而访客签证附加8503条款后,这一路径将被彻底关闭。其次,那些在澳大利亚境内与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建立关系并计划申请配偶签证的人士,也将面临必须离境申请的困境。这不仅增加了申请成本,还可能因离境而面临较长的等待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仅适用于未来签发的签证,已经持有访客签证的人士不受影响。如果签证获批时未附加8503条款,持有人仍可在境内申请其他签证(前提是符合相关签证的要求)。因此,已经持有或即将获得访客签证的人士应当仔细查看签证获批通知上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限制。

对于计划申请访客签证的人士,这一变化意味着需要在申请前更加审慎地评估自己的意图和计划。如果计划在澳大利亚境内进行其他签证申请,应当考虑申请其他适合的签证类别,而非依赖访客签证。此外,如果确实需要申请访客签证,应当确保在签证有效期内完成访问目的并按时离境,避免因附加8503条款而陷入被动局面。

从移民代理和法律顾问的角度来看,这一变化将增加访客签证相关咨询的复杂性。客户需要了解8503条款的具体含义、可能的豁免条件以及离境申请的风险。特别是在涉及家庭团聚、人道主义考虑或其他复杂情况时,专业建议显得尤为重要。注册移民代理可以帮助客户评估是否符合豁免条件,或者在必要时协助准备豁免申请。

"不得继续停留"条件的实施也反映了澳大利亚移民政策整体收紧的趋势。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强对临时签证的管理,限制境内签证转换,推动"真实临时入境者"(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标准的严格执行。这一趋势与政府降低净海外移民、维护签证系统完整性的政策目标一致。

对于在澳大利亚境内的访客签证持有人,如果发现自己受到8503条款的限制,有几种可能的应对策略。首先,如果符合豁免条件,可以准备充分的证据向内政部申请豁免8503条款。豁免申请需要证明发生了重大且不可预见的情况变化,例如家庭暴力、严重疾病、或其他人道主义考虑。其次,如果不符合豁免条件或豁免申请被拒,必须离境后才能递交新的签证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咨询专业移民代理,评估离境申请的最佳时机和策略。

总体而言,访客签证全面附加"不得继续停留"条件是澳大利亚移民政策调整的重要一步。这一变化将影响未来所有访客签证持有人的在澳规划,要求申请人更加谨慎地评估自己的签证策略。建议所有受影响的签证持有人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必要时寻求专业移民建议,确保自己的签证安排合法合规。

本文引用于: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澳大利亚内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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